简 介
范志学律师:河北大学法学学士,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。
范律师曾就职于某省直司法行政机关,专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及对司法干警的培训,与政法机关有着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。自执业以来,范律师即以“诚信敬业”为工作原则,成功代理了诸如王志峰诉清苑县公安局行政诉讼案、保定市铝业有限公司诉重庆蜀道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纠纷案、凯华工业有限公司诉铁道部第十九工程局案等一系列较重大案件,并先后担任华北国际工业城、清苑县电力局、凯华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外商投资企业、民营企业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。为进一步充实法学理论知识,提高法律服务水平,范律师还参加了清华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进修班学习。
范律师凭借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及严谨的工作作风,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好评,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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